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10-31
为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及省环保厅考核组反馈意见》(嫩政督察字[2017]157号)的要求,林业局高度重视,2017年10月23日召开党政班子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整改落实时间表和责任人。
一是县林业局制定并下发了整改实施方案。主要是依据2017年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全覆盖检查试点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及省环保厅考核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林地、湿地清理工作,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犯罪,落实好还林还湿措施。林地湿地保护清理核查时间要求,从2017年10月20日始到2017年11月20日止,共1个月时间。清查重点是11个国有林场和门鲁河湿地保护区。还林还湿时间要求是2017年春季。
二是门鲁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需要整章建制,有效行使管理、监督职责。主要是需要厘清和理顺保护区管理机构与保护区各土地利用权属单位的管理责任;需要厘清和理顺土地、林业、草原、水务、水产、矿产资源等依法行政主体;需要整章建制,确保保护区管理机构和保护工作正常、高效运行。为确保整改推进工作,该保护区制定了《黑龙江省门鲁河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