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1-30
1月26日,28365-365cim根据黑河市森防站《关于印发黑河市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黑市林防检字{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嫩江县林用农药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嫩江县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目标和任务,划分了综合治理的时间和工作进度,提出县森防站、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要全面排查林用农药储运、施用安全风险,落实林用农药使用、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林用农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林用农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
《方案》要求全县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林用农药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林用农药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要及时整改,杜绝林用农药安全事故发生。
通过《方案》的实施,进一步增强林用农药使用单位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全面提升嫩江县林用农药有效使用、安全使用水平。
附:嫩江县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嫩江县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造防函[2017]52号)和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函》(黑林防检函[2018]2号)以及黑河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关于印发《黑河市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黑市林防检字{2018}2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嫩江县林用农药安全使用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全面摸清林用农药使用的潜在风险源,进一步建立林用农药安全使用制度体系,落实林用农药的使用、储存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林用农药使用的监管,排除林用农药存放、施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全面提升林用农药安全使用水平。
二、治理任务
(一)完善林用农药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和完善禁用或限用林用农药名单制度、县林业局森防站、各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要在全面梳理本单位现有林用农药安全使用有关制度、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单位林用农药使用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等。
(二)排查林用农药贮运安全风险。各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要在详细掌握本辖区林用农药贮存情况的基础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包括:一是林用农药贮存和运输是否符合GB12475《农药贮运、销售和使用的防毒规程》、LY/T2648-2016《林用药剂安全使用准则》中有关要求。二是林用农药贮存和保管是否建立完善的制度,包括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出入库台账制度。
(三)调查林用农药使用安全风险。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使用国家禁用农药情况、超范围使用国家限用农药情况;农药配置、使用、废弃处置是否符合LY/T2648-2016《林用药剂安全使用准则》的有关要求。
三、进度安排
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7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部署阶段(2018年1-3月)。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开展动员部署。
(二) 整治阶段(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开展林用农药安全风险排查和检查工作,找准排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三)总结阶段(2018年6-7月)。系统总结综合治理工作,形成林用农药使用安全综合治理总结报告,并上报县林业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要成立分管领导负责的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本辖区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工作。
(二)加强综合治理检查和整改。采取各地自查和县林业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林用农药安全使用综合治理情况检查。各单位要对自查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进行整改,严防林用农药安全事故发生。县林业局将根据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培训。县森防站、各林场、苗圃、乡(镇)林业站要结合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针对防治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向公众宣传农药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知识,增强农药安全使用意识,提高科学用药水平。